公司员工的安全权利和义务
时间:2016-03-28 16:06 作者:admin 点击:次
一、公司员工的权利
(一)知情权,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、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;
(二)建议权,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;
(三)批评、检举和控告权,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、检举、控告;
(四)拒绝权,即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作业和强令冒险作业;
(五)紧急避险权,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,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;
(六)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;
(七)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;
(八)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。
二、公司员工的义务
(一)自律遵守的义务,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,应当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,服从管理,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;
(二)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,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,提高安全生产技能,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;
(三)危险报告义务,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,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公司负责人报告。